【武汉】7月17日武汉A医院(3380)-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

2023-07-16 19:24

【研究机构】

武汉A医院

【研究药物】

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

【适 应 症】

抗肿瘤

【体检时间】

7月17日知情体检

【入住时间】

7月18日住-23日出院,8月1日住-6日出院,结束

【营养补助】


空腹3300/餐后3380元(本人银行卡)

入选标准
1.健康受试者,男女不限,年龄18-45岁,身体健康;

2.体重指数19-26,男体重≥50公斤,女体重≥45公斤;

3.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传染病筛查、凝血功能、妊娠检查)、12导联心电图、胸部X片(正位)、呼气酒精试验及尿液药物滥用筛查,结果显示无异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者;

4.受试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作为受试者,并在任何研究程序开始前签署知情同意书

5.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者。

排除标准

如满足以下标准中的任意一条,受试者不能入组本研究:

1、有特定过敏史者(哮喘等),或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如牛奶或花粉过敏者),或对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中的任一组分过敏者;
2、患有心血管、肝脏、肾脏、消化系统、呼吸系统、神经系统、淋巴系统、精神异常及代谢异常等慢性疾病史、严重疾病史或中枢神经疾病史者如癫痫等;
3、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者;
4、任何可能影响试验安全性或药物体内过程的手术史、外伤史者,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5、在筛选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与仑伐替尼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包括P-GP抑制剂(如酮康唑、伊曲康唑、利福平、胺碘酮、克拉霉素、环孢素、奎尼丁、维拉帕米等)和CYP3A/P-GP诱导剂(如利福平、苯妥英、卡马西平等)者;
6、筛选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药品或者保健品者;
7、筛选前2周内接种过疫苗,或计划试验期间接种疫苗者;
8、筛选前3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者;
9、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0、筛选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1单位=17.7mL乙醇,即1单位=354mL酒精量为5%的啤酒或44mL酒精量为40%的白酒或147mL酒精量为12%的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11、在筛选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富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mL)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摄入者;
12、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
13、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包括成分血或大量失血(≥400mL),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试验期间计划献血者;
14、受试者(女性)处在哺乳期者;
15、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晕血史者;
16、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
17、自筛选日前2周至研究药物最后一次给药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不愿意或不能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者;
18、其它研究者判定不适宜参加的受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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