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多中心】糖尿病-促胰岛素分泌肽融合蛋白(E4F4)注射液-免费治疗-补助约15200

2023-02-24 12:32

【研究机构】

北京医院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 济南市中心医院;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 广州中山二院; 成都市五院;

药物名称:促胰岛素分泌肽融合蛋白(E4F4)注射液

适应症:糖尿病


【治疗方案】

中文通用名:促胰岛素分泌肽融合蛋白注射液/促胰岛素分泌肽融合蛋白注射液模拟剂

剂型:注射剂

规格:4.5mg/0.5mL/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3个剂量组:2.7mg6.3mg12.15mg

用药时程:共16周,每2周给药一次,共给药5次,第1次给药住院53晚,第5天离院;2345次给药住院 1 天,第5次给药住院 4 天,末次给药后安全随访5周,随访一次住院1天结束。


【要点】

1.年龄1865 周岁之间,BMI19-28之间,男女均可;

3.确诊 2 型糖尿病>3 个月

4.未接受过降糖药物治疗、仅通过饮食或运动控制血糖不佳,或既往使用单一降糖药物连续用药不超过 4 周且已停药超过 8 周的 2 型糖尿病患者;

5.筛选时糖化血红蛋白(HbA1c)值为 7.0%11.0%(含界值),筛选时空腹血糖值为 7.011.1 mmol/L(含界值);


【入选标准】

1.年龄在 18 周岁到 65 周岁之间(含 18 周岁和 65 周岁,以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为准),男女均可;

2.19kg/m2 BMI28kg/m2BMI=体重(kg/身高(m2),入组前 3 个月内自述体重变化不超过 10%

3.筛选前根据糖尿病 1999 年世界卫生组织(WHO)标准确诊 2 型糖尿病>3 个月;

4.未接受过降糖药物治疗、仅通过饮食或运动控制血糖不佳,或既往使用单一降糖药物连续用药不超过 4 周且已停药超过 8 周的 2 型糖尿病患者;

5.筛选时糖化血红蛋白(HbA1c)值为 7.0%11.0%(含界值),筛选时空腹血糖值为 7.011.1 mmol/L(含界值);

6.愿意接受自我血糖监测,愿意并能够记录日记卡(受试者纸质日记);

7.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后 12 个月内愿意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且无生育计划,女性受试者筛选时妊娠试验阴性;

8.受试者自愿参加本试验,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沟通,自愿按照本试验方案完成研究流程,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1 型糖尿病患者或需要胰岛素治疗的 2 型糖尿病及其他特殊类型糖尿病患者

2. 有临床显著的胃排空异常(如胃出口梗阻)、严重慢性胃肠道疾病(如 6 个月内发生过活动性溃疡)、糖尿病性胃轻瘫病史,长期服用对胃肠蠕动有直接影响的药物,或接受过胃肠道手术者;

3. 随机前 1 年内有需要紧急治疗和不稳定的增殖性视网膜病变或黄斑病变,或有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糖尿病高渗性非酮症昏迷、严重代谢紊乱导致神经、精神功能异常等病史的患者;

4. 筛选前 1 个月内发生过可能影响血糖控制的严重外伤、严重感染或手术者;

5. 筛选前 6 个月内发生过心绞痛、心肌梗死、心律失常、脑血管栓塞、脑出血等严重心、脑血管事件的患者;

6. 有急慢性胰腺炎病史,或胰腺损伤史等高风险因素存在者,或筛选时淀粉酶> 1.5×ULN 者;

7. 现在或曾经患有恶性肿瘤者,有甲状腺髓样癌(MTC)或 2 型多发性内分泌腺瘤MEN2,包括 MEN2AMEN2B)的个人病史或家族史,或甲状腺超声发现中、高风险甲状腺结节(2017 ACR TI-RADS 4 类及以上)者;

8. 有血液恶液质或任何引起溶血或红细胞不稳定的疾病者(如疟疾、溶血性贫血);

9. 伴有可能影响HbA1c水平测定的血红蛋白病者(如镰刀型红血球疾病);

10. 5 年内曾确诊为恶性肿瘤患者(皮肤局部基底细胞癌、宫颈原位癌、前列腺原位癌等除外);

11. 有器官移植史,或患有其它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系统疾病者;

12. 患有精神分裂症等干扰参与本临床研究的精神疾病者;

13. 任何不稳定或者需要治疗的与血糖相关的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甲亢,肢端肥大综合征,库欣综合征等),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研究者;

14. 有高血压病史,且应用稳定剂量的(至少4周)降压药物治疗后收缩压(SBP)>150mmHg /或舒张压(DBP)>90 mmHg 者;

15. 目前正在服用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服用减肥药或在筛选前 3 个月内服用过减肥药者;

16. 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任何 GLP-1R类似物者;

17. 随机前3个月内,使用其它对血糖调节功能造成影响的药物,如糖皮质激素、生长激素、甲状腺素、性激素、环孢素、苯妥英等;

18. 空腹C<0.81ng/mL 者;

19. 降钙素值≥50pg/mL 者;

20. 曾对任何 GLP-1R 类药物过敏,或受试者为过敏体质者(对≥2 类物质过敏);

21. 实验室检查结果异常:严重的肝肾功能损伤,如天冬氨酸转氨酶(AST)或丙氨酸转氨酶(ALT)>2×正常值上限(ULN);胆红素>2×ULN(符合下述要求的已知吉尔伯特综合征除外,即部分胆红素表明结合胆红素<35%总胆红素);甘油三脂≥ 5.7mmol/L;肌酐清除率估计值<60 mL/min(通过Cockroft-Gault 公式予以估计)等;具有临床意义的贫血,且血红蛋白<120g/L(男性)或<110g/L(女性);

22. 心电图检查中 Fridericia 公式校正后Q-T间期(QTcF)或Bazett 公式校正后Q-T间期(QTcB)≥450 ms 或传导受损(PR间期≥200ms)或QRS波群时限≥120ms者;

23. 心电图检查心率过缓(HR< 50 bpm)或过快(HR> 100 bpm)者;

24. 有以下病史或危险因素者:癫痫病史、昏厥、心脏骤停、心律失常、房室传导阻滞、结构性心脏病、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高血钾症、低血钾症、高镁血症、低镁血症、高钙血症或低钙血症等;

25. 有以下家族病史(一级亲属)的受试者:短QT综合征、长QT综合征、小于等于40岁的原因不明的猝死、心源性猝死、婴儿猝死综合征等;

26. 活动性细菌、病毒、真菌感染需要住院或静脉抗生素治疗的严重感染者;

27. 乙肝表面抗原(HBsAg)、丙肝抗体(HCV-Ab)、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 Ab)及梅毒螺旋体抗体(TP-Ab)任一项阳性者;

28. 尿药筛查阳性者和/或药物依赖者;

29. 试验期间不能禁烟禁酒者,或有嗜烟习惯(筛选前 3 个月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 5 支者)或饮酒习惯(筛选前 3 个月平均每周饮酒超过 14 单位酒精,1 单位=285mL 啤酒或 25mL 酒精量为 40%的烈酒或 75mL 葡萄酒);

30. 入组前3个月内参加其它临床试验或者正在进行其它药物或器械临床试验的受试者;

31. 入组前14天内接种疫苗者;

32. 哺乳期女性;

33.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试验者。


【患者权益】

1.研究期间相关检查免费;

2.专家定期随访、及相关检查;

3.权威的医疗专家对疾病的指导;

4.患者补助约15200元(具体以中心实际打款为准)


【报名材料】

1.至少3个月前诊断病历

2.糖化血红蛋白检查单及空腹血糖化验单

3.身高体重

4.外地患者需提供胰岛素c肽检查化验单及甲状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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