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机构】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上海交通大学附属同仁医院;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吉林大学**医院;吉林肝胆病医院;南京市第二医院;池州市人民医院;南昌大学**附属医院;河南省传染病医院;河南省人民医院;清远市人民医院;陆军军医大学**附属医院;
药物名称:注射用贺普拉肽(L47)
适应症:慢性乙肝
【治疗方案】
基础治疗+贺普拉肽/贺普拉肽安慰剂、
基础治疗:180μg剂量聚乙二醇干扰素基础治疗(1次/周,皮下注射),连续治疗48周);
贺普拉肽/安慰剂治疗:每日剂量2.1、4.2或6.3mg;睡前30分钟皮下注射,1次/日,连续治24周;
【要点】
1.年龄18~60岁;
2.诊断为慢乙肝(表面抗原或DNA持续阳性6月以上);
3.6个月内未行抗HBV治疗且既往未进行过干扰素(派罗欣、佩乐能)治疗;
4.乙肝病毒E抗原(HBeAg)及HBV-DNA定
HBeAg阳性:HBV-DNA≥20,000IU/ml;
HBeAg阴性:HBV-DNA≥2,000IU/ml;
5.ALT在2~10倍正常值上限间;血清总胆红素<2倍正常值上限;
6.无失代偿性肝病史、无肝硬化、无肝纤维化
【入选标准】
1.18岁≤年龄≤60岁;
2.HBsAg和/或HBVDNA持续阳性6月以上(研究者诊断为“慢乙肝”);
3.未经干扰素抗HBV治疗且6个月内未经核苷(酸)类似物抗HBV治疗;
4.HBeAg阳性/阴性;
5.HBVDNA≥20,000IU/ml(HBeAg阳性)或≥2,000IU/ml(HBeAg阴性);
6.2×ULN≤ALT≤10×ULN;
7.血清总胆红素<2×ULN;
8.无失代偿性肝病史(腹水、黄疸、肝性脑病、静脉曲张性出血)、无严重心脏疾病史(包括6个月内有不稳定或未控制的心脏病)、无严重的精神疾病或严重的精神疾病史(特别是抑郁症)、无器官移植等疾病史;无未能控制的癫痫、精神疾病和未有效控制的糖尿病和高血压;无自身免疫性疾病、免疫相关肝外表现(脉管炎、紫癜、结节性动脉炎、外周神经病变和肾小球肾炎)、甲状腺病、恶性肿瘤、免疫抑制治疗;无伴有严重感染、视网膜疾病、心力衰竭和慢性阻塞性肺病等基础疾病及其他严重疾病;无酗酒和吸毒;
9.两年内无生育计划,如为女性则未妊娠或未处于哺乳期;
10.3个月内未献血或作为临床试验受试者;
11.对研究方案具有良好依从性;
12.受试者理解并同意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既往或现症存在失代偿性肝病:腹水、肝性脑病、静脉曲张性出血、肝肾综合征等并发症
2.凝血酶原时间>1.2×ULN、血清白蛋白<35g/L;
3.存在肝硬化的临床证据:如腹部彩超、CT等影像学检查明确为肝硬化或研究者临床诊断为肝硬化;或肝活检Metavir纤维化评分为4分;或肝功能Child-Pugh评分>7分;
4.血细胞降低:中性粒细胞<1×109/L、血小板<50×109/L、血红蛋白<100g/L(女性)或血红蛋白<110g/L(男性);
5.甲、丙、丁、戊肝炎病毒感染者、HIV感染者;
6.聚乙二醇干扰素治疗禁忌症,如严重抑郁症、癫痫、自身免疫性疾病、未控制的甲状腺功能异常等;
7.对干扰素过敏;
8.严重视网膜病或眼科疾病的病史(如由于高血压或糖尿病导致的眼病,CMV视网膜炎,黄斑变性,高度近视);
9.抗HBVPre-S1抗体阳性;
10.抑郁症HamiltonDepressionScale(HAMD,17项)量表>17分;
11.女性妊娠试验阳性;
12.其他实验室或辅助检查明显异常,研究者判定不适于参加本试验者。
【患者权益】
1.研究期间相关检查免费、药物免费使用;
2.专家定期随访、及相关检查;
3.权威的医疗专家对疾病的指导;
4.患者补助最高约33000元,具体金额以中心实际为主(抗药抗体采血总计4次,500元/次;交通补助200元/次;误工费150元/天;肝穿总计2次,7000元/次;药代采血共计34个时点,400元/次;)
【报名材料】
1..2个月内乙肝5项和乙肝DNA
2.2个月内的肝功能
3.既往病历